趋光

《趋光》


当环境最昏暗时,火焰燃烧的光芒才最夺目。

她到来时,我恰是掩藏在人生的低谷里。

千里之外小城来的女孩,不漂亮还有点土气,本来在小地方里打磨出来的傲气被遥远的旅途和孤独一人的无助成功转化为心底的自卑,在这些光鲜亮丽的女孩中,我愿意开朗活泼又有趣,哪怕我语气里有讨好,声音里有扭捏。

她是我的第一个目标。

初中军训的第一天,我以为害怕树下的虫子而选择站在了炎炎夏日之下,阳光把地面照的发白,细碎的沙砾在热浪下颗颗分明,翻滚出焦糊的土腥味。那些女孩子们都看着我,目光里是无奈、不理解和一点点好笑。

我蹲在阳光底下,做出一副好像很闲适的休息的状态,目光里却是那些翻滚来去的沙砾。

我不知道和谁说话,也不想说。既然一个人了,那暂时也就进入了舒适区。

晴是这个时候闯进来的。

她把一瓶冰水贴在了我的脸颊上,看我浑身一个激灵便张扬地笑起来。当然,说是张扬,她却也没有笑出声。

她很好看,不是那种明艳的世俗眼中的美人,是长在我喜好上的美,眼里是温柔的星光,不是水一般的软嫩,有棱有角,晶亮分明。她的唇形也美,尤其是嘴角,我尤爱她勾起的惬意舒适的弧度。手也是美的,指节间的细碎的茧会径直磨在人的心里。

从见她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喜欢她。

我用一种尴尬拙劣的办法,频繁的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乖巧甜腻地叫她班长,好似多年好友似的逼她熟悉我的存在。她毫无意识,还当我们真的是灵魂尤为契合的伙伴。

这是一场我对她的密谋。

晴成绩中上,即使这样也比初来乍到的我要好上几分,我笨拙地追逐她的进度,但是我知道不仅要如此。那段时间我很拼,咬着牙把自己从小学天之骄子的梦里拔除,把自己从孤独迷茫的黢黑中拔除,把自己从讨好的各种社交里拔除。我成绩上的飞快,初一就好像过上了初三的日子,瘦瘦小小的人变得更加难看,享受在老师的赞扬和同学们的疏远里。

还有她钦羡的目光里。

我是第一,就能第一个从班长手里拿到成绩,在60多个人里做第一个获得他目光的人。

我本来就贫血又有胃病,这样的状态我持续了半个学期,就开始了一场持续一星期的低烧和心悸。作为我的闺蜜,晴早早地察觉了不对,一开始是提醒我吃药,发现没什么作用时,她把我的药都拿了过去。于是常常能看见午休的时候,在一堆趴着的孩子里,一个小姑娘迷迷蒙蒙地爬起来,倒好水,数好药,小心翼翼地走到另一个女孩的座位旁,动作轻柔地把人叫醒,再蹲在过道上看人把药一点点吞咽下去。

我居高临下,或是看着阳光逾窗照亮她的眉眼,或是听着雨声稀疏与她一声哈欠合唱。

我怎能不爱她。

大病之后,我们去学校对面痛痛快快喝了一杯奶茶,她要来便条,仔仔细细地给我写了一句话。她说这句话是偶然得见,但是早就想写给我。

“对待自己温柔一点,你只不过是宇宙的孩子,与植物,星辰没什么两样。”

“你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你很优秀了,没必要那么着急,我们慢慢来好吗?”

我说好,但是只记住了她当时温柔眉目中的一点心疼情谊,像融化在口中甜腻醇厚的奶茶。

之后我依旧我行我素,对自己的要求愈发严苛,大概是慕强,我总要成为一个更优秀出众的自己。但小孩子的矛盾总是没有道理,我被班里另一波小女孩所孤立,外乡人、第一、说哈不好听,甚至是软糯的南方口音,都成为她们目光过我而以手遮笑的谈趣。这令我感到无奈又好笑,不论是绕着我走,还是不与我说话,都像是这群小姑娘怕我的证词。

但是这样的人里,有晴。

我看到她对我眼神闪躲,看到她在向我走来时犹豫,看到她被那群恶劣的群鸦拉走,再偷偷地回看我一眼。

我突然学会了拒绝热闹,学会了不置一词。

我从高强度的学习里抽出身来,学会了小女生的吃喝玩乐,学会了社交里勾人的俏皮话,学会了收敛锋芒,学会了,和她一样。

说着想成为最好的自己,其实是想成为你喜欢的样子。

拿到位列十七的成绩单时,我清楚的意识到,我是她的闺蜜,而不是爱人。她也像小女儿一样慕强,但是,不会慕我。

我要和她一样,但是,我永远不能和她一样。

因为我心怀不轨,脑子里是绮念,骨子里有欲望。

我爱她。


青春期的少女骨子里就有踏入黑暗的萌动,我小心地抓住这点心思,再一次嬉闹里谋夺了她的亲吻,以尝试为由甚至轻而易举地凭借她对我的宠爱将舌尖探入她的口中,舔舐齿列,掠夺口涎。

然后皱眉像朋友一般吐槽一句“为什么没有小说里写的那样有感觉?是不是亲的不对?”

悄悄压下意犹未尽和亲吻她的欲念。

我欺她懵懂,仗她宠爱,肆意妄为。


我选择在初中毕业时向她表白。同一个城市的闺蜜挚友,这样藏了三年的心思我却选择交付网线,讨巧地选择一个轻率的方式,目的大概是为这段心思画上句号。

当然是句号。

我们还是好闺蜜,考上了同一所高中,我在一楼,她在二楼,能看到懒散的我爬楼找她的身影,也能看到他哒哒哒下楼趴在我们班门口张望的身影。但是最亲近的缘分似乎断了,我们最后也没有再在一个班,甚至分了文理,隔了一栋教学楼的距离。

我以为这是年少无知的倾慕,会在我一次次率性而为的恋情里化为真正的友情,会在我一天天愈加苛刻的追求中成为人生的浮沫。

我确实这样认为。

直到,再与上她。宿舍变成同一个楼层,与她的距离从一栋楼,一些无法置入的话题变成一道隔音极差的墙,变成午夜梦回时彼此的心跳。

我亲爱的女孩,我心动如鼓噪,可会吵到你安眠?

我亲爱的女孩,我的闺蜜,我梦境里婉转低吟的爱人。

我心里有卑劣的群鸦。


再联系时,是午夜。

她的邮件因为没有工作的附件显示,亦没有简洁明了的标题,我甚至没去看发件人就直接点了删除。夏日的蚊子在成叠的报表上盘旋,嗡嗡嗡的和一个个实测数据一起在我脑子里吵闹。

手机屏亮起来。

我看到她的备注时整个人怔愣了一下,把手从键盘上撤开,点开她的消息,喧闹嘈杂的脑海仿佛一座沸腾了千年的火山进入了余下万年的冷寂。我打开邮箱,从回收箱里把那份邮件恢复,失去了键盘音的伴奏,指尖在鼠标上轻颤点击的声音单调的苍白。

我用公司的打印机,打印了那份婚帖。几个讨巧的下属甚至过来偷看一眼,继而调侃一句“老板要去当伴娘啦?老板啥时候当新娘啊?”

我笑骂他们四六不着,甩给他们昨夜整理好的案子。


一个星期后,我与她穿着洁白的雪纱,走过缀满鲜花的拱门,轻风拂过她的眼角,再拂过我;阳光亲吻过她的唇畔,再吻过我;衣裙缠住她的指尖,再缠住我。

她像是我的新娘。

然后,我接住了她抛飞的花球,那花球扎得不紧,落了我一手细碎的花瓣,我却一片也不舍得落下。

我生怕丢失了一片,而那一片上恰有她的体温。

看着在阳光缝隙里飞舞的花瓣,我一片却也没去接。缝隙里露出她的笑颜,我突然想起了多年以前,眼光之下发白的土操场。

冰凉的水贴在了脸颊上。


如今你依旧是我的光。

我终于知道,她并不是我的花,我只是途经了她的盛放。

我心里有聒噪的群鸦,翻飞着黑暗趋赶着光。



By瑾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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